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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治理VOCs?长安对各企业负责人提出了要求

作者: Guanglv 来源: 未知 发布时间:2019-07-23 16:01 人气:

 7月17日下午,长安镇重点VOCs企业整治工作会议召开,研究落实未完成末端提升的整治工作。副镇长江耀举出席会议,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推进VOCs治理,切实做好整治工作,努力营造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,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,为美丽长安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 
今年为VOCs企业全面整治阶段,11月1日-11月30日为现场督察阶段,12月1日-12月31日为执法阶段。会议要求,镇相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镇委、镇政府关于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,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,充分发挥企业整改积极性,积极推行VOCs集中治理,实现VOCs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。
 
会议表示,要探索VOCs第三方治理工作经验,为实现长安的蓝天工程提供可靠的技术和物质保障。全镇范围内所有列入2019年整治工作名单的重点VOCs 排放企业,必须按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整治,有效削减VOCs排放量,整治过程中要完善收集系统、控制无组织排放、选择合适技术,提升末端治理设施、妥善处置次生污染物、保证设施运行效果、明确提升工程完成标准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。
 
江耀举要求,各企业要切实转变思想,提高认识;主动担当履责,勇担VOCs治理的企业责任;积极研究实践,提升VOCs治理的实际成效,参会企业代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为美丽长安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。
 
相关知识
 
当VOCs浓度过高时,会引起人急性中毒,会导致头晕、恶心、昏迷甚至肝中毒。
 
那么如何防治VOCs呢?一是要求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排放;二是在工业生产中采用冷凝、吸附等技术对其进行回收利用;三是促进新技术、新材料和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;四是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。
 
据生态环境部官网信息,日前,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 37822—2019),本标准为首次发布,新建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,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,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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