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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环保局:2020年东莞空气质量将全面达标

作者: Guanglv 来源: 未知 发布时间:2018-05-09 11:22 人气:


东莞市环保局:2020年东莞空气质量将全面达标

 东莞市环保局:2020年东莞空气质量将全面达标 

2020年,全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,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;2025年,空气质量在全面稳定达标基础上持续改善,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5月3日,市环保局推出《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(2018-2025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。《规划》提出,东莞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目标分两步走,在未来几年内计划采取产业结构调整、能源结构调整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,让市民群众常态化享受“东莞蓝”。

【目标】2025年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

近年来,东莞着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,全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PM10、PM2.5等污染物浓度逐步下降。2017年,我市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污染物中,二氧化硫、一氧化碳、PM10已经稳定达标,但PM2.5和臭氧污染比较严重,距离达标差距较大,是需要重点控制的污染物。

当前,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,生态环境承载压力与日俱增。根据宏观预测,在不采取进一步严控措施的情形下,按照现有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污染控制水平,到2020年,我市各污染物排放量将持续升高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VOCs(挥发性有机物)、PM10和PM2.5的年排放量预计都将上升,持续改善环境质量难度日益加大。

为此,《规划》对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目标提出了“两步走”分阶段实现,分阶段目标年分别为2020年和2025年。2020年为近期规划年,要求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,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,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48微克/立方米以下;二氧化氮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到40微克/立方米和33微克/立方米以下,污染控制成效显著、空气质量全面达标,改善明显。

2025年为中远期规划年,要求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,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42微克/立方米以下;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到30微克/立方米以下,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。

【对策】今年淘汰整治5000家“散乱污”企业

为了实现达标目标,《规划》提出产业结构调整、能源结构调整等众多综合治理措施。加快完成城市总体规划、产业发展规划、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,依据区域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,结合我市污染防控重点,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,引导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。继续支持优势企业兼并、收购、重组落后产能企业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“两高一低”企业整治和引导退出工作,引导推动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、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高污染企业有序退出,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求,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电镀、家具、造纸、印染、制革及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企业。

其中,针对PM2.5和臭氧污染比较严重的现状,东莞将严格控制高耗能、高污染项目建设,提高重点VOCs排放行业企业准入标准。严格按照《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》中关于禁止准入区域、严格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要求,加强VOCs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准入控制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要求,对新、改、扩建项目从原辅材料、生产工艺、废气治理工艺等方面提出要求。家具、制鞋、印刷和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削减和控制措施,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达到相关环保要求。2019年底前,完成涉VOCs排放镇村工业园区(集聚区)试点建设,实施集中管理、集中治污。

同时,加快淘汰落后产能,淘汰整治“散乱污”企业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“两高一低”企业整治和引导退出工作,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电镀、家具、造纸、印染、制革及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企业,2018年底前完成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50%淘汰任务,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。建立“散乱污”名录清单,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,按照“关停取缔一批、整合搬迁一批、整治改造一批”要求进行分类处置,2018年底前全市完成5000家“散乱污”企业淘汰整治工作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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